商学院关于往届补发补授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日期:2022-11-08  作者:传媒中心采编部 来源:商学院  浏览量:1229

商学院2021届、2022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1、2022届毕业生补发补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申请时间:2022年11月8日——11月22日

    申请范围:2021届和2022届未取得毕业证书学生。

    上报要求:各位同学将《往届毕业生毕业(重修)申请表》(附件1)、完成重修后成绩的相关材料于11月22日前提交给学院负责老师袁老师,此次申请因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未达到毕业条件学生除外,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补发毕业证书,毕业证发证日期2022年12月份。

    说明:对于结业生,本、专科学生可在离校后两年内,向学院申请一次重修不合格课程(含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受理补发毕业证申请时间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2次,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仅因未取得毕业证书而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书的本科生,可在离校后一年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获得毕业证书后,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书面申请补授学士学位证书。(注意:不及格学分累计超过应毕业年份的最低学分要求不可申请,离校时间超一年者不可申请。

 

商学院    

2022118日

附件1:往届毕业生毕业(重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