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校招季
相信不少同学秋招即将进行到签约环节
你是否还傻傻分不清三方协议和劳务合同
是否因拿到了更优质的offer
而不知道如何处理之前签过的三方
签署“三方协议”要躲避的陷阱如此之多
究竟如何识别
希望下面这些内容
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同学们解决燃眉之急
有关三方协议陷阱
一、“三方协议”知多少
1. 什么是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该协议由教育部统一印制,能够有效约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有效期限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2. 三方协议的特点
三方协议有以下三大特点。
第一是唯一性,即毕业生不得持有多份有效的就业协议书;
第二是时限性,即法律效力仅存在于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的这一段时间中;
第三是有限性,学校仅作为鉴证方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就业服务。
二、有关三方协议陷阱
1. 三方协议有哪些陷阱?
陷阱一:备注处留白
现行的三方协议属于“格式合同”范畴,“备注”处容易被忽略。“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这中间甚至包括签约前达成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五险一金等,为了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学生们切记,不要随意留白,在备注一栏补充上必要的协商细节。
陷阱二:高额违约金
通常来说,违约金的金额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协定,重要岗位会有些许提高。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来作为约束条件。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看清,以免被违约金束缚手脚,阻碍道路。
陷阱三:实习期算试用期
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实习期和试用期往往傻傻分不清楚,签订实习合同而非试用合同。
那么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实习和试用不能仅从文字区分,其性质有很大的差异。实习合同只是普通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仅需按照工作量给付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试用合同并非如此,试用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已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具体规定如下: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 如何规避三方协议陷阱?
多备注
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一些如报到时间、福利待遇、违约金等在备注栏中说明,这是对自己合法权利的有力维护,避免用人单位开空头支票。
①工资:问清楚税前还是税后,以及一年发多个月的工资、年底是否双薪等。
②五险一金:常说的“五险一金”,分别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些都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要注意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否远远低于你的实际工资。
③补贴:是否有住房、伙食、通讯、交通等补贴要提前询问清楚。
④培训费:很多公司都会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你需要了解培训时是否需要自己缴纳培训费。
⑤签约年限/违约金:在签约时同学需要注意协议中所涉及的年限,以及如果三方违约需要赔偿的金额。在协商中,通常违约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
两一致
填写三方协议时专业名称要与毕业证名称一致;认真核对用人单位名称与协议落款、印章名称一致。
常留证
平时就要保留好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或者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等,以方便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被证实用人单位应该签劳动合同但没签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里,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用人单位是否批准的程序和手续。毕业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尽管三方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是签订后同样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三方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和慎重,看清三方协议的每一则条款,认真对待每一步手续,谨慎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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