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日期:2023-01-17  作者:传媒中心采编部 来源:商学院  浏览量:320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校在职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7日—1月18日

三、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8—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四、考试方式

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培训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五、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此次参训人员名单,将信息准确填写至附件2,并于1月18下午15: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周晓净OA邮箱

(二)请参加2023高等学校教资考试的教师进QQ群:283510770,入群请备注“部门+姓名”。后期将通过该QQ群推进教师资格工作请各位老师务必及时加群。

(三)直接认定人员及时关注后期通知,认定条件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附件1)中“认定条件”(七)(八)条。

注:直接参加面试和直接认定老师,不在本次考试人员范围,面试和直接认定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pdf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参训教师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高校教师操作手册.pdf

http://jyt.henan.gov.cn/2022/11-24/2645207.html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