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习兴趣,切实做好2025级普通本专科学生的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执行国家政策,遵循教育公平原则,促进学生发展,合理配备资源,规范操作程序。
(二)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更好地发挥学生个性和专长,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转专业工作的整体协调及具体实施。
组 长:曹云明
成 员:徐凯 宋亚培 张丽菲 郑亚萍 各系部主任
三、工作实施
(一)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学生政策咨询,审核转出与转入学生资格。
(二)采用线下面试形式对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如申请转入学生数量超出本专业可接收学生数,学院将采用笔试及线下面试的双重环节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拔。
(三)做好转专业学生后期的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工作。
(四)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专业及人数
1.投资学本科10人
2.工商管理本科10人
3.电子商务本科7人
4.物流管理本科8人
5.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5人
6.互联网金融本科6人
7.旅游管理本科15人
8.市场营销专科12人
四、转专业要求
(一)学生申请从原录取专业转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确有相应兴趣、爱好及专长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根据2025年高考新政策要求,学生申请转专业时,所申请的拟转入专业其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与学生本人参加高考时的实际选考科目完全匹配,学生不得跨不同选考科目要求的类别提交转专业申请(见附件5)。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或已取得学籍但处于休学状态的。
2.跨学历层次或跨学制转专业的。
3.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录取类型的学生(如历史类学生不可转入仅招物理类的专业,艺术类学生仅能在同类专业内调整)。
4.专升本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明确约定不调整专业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出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数的30%。
四、工作程序
(一)4月20日前,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4月30日前,审核转入学生所提交的《郑州工商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根据申请学生数量确定是否需要考核选拔,并组织选拔工作。
(三)5月8日前,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四)5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并组织开展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
(五)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认定或课程补修工作。
五、其他
(一)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专业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转回原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三)转专业学生的宿舍调整,以学生处宿管科具体安排为准。
转入、转出学院应在转专业工作完成两周内完成档案移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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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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