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商学院 2025届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高校毕业生社会实践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毕业实习,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强化学生竞争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去分析、判断和解决现实工作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增强就业能力,为毕业后奔赴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使我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学院成立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曹云明
副组长:梁君丽 曹丽娟
成 员:汪小红 胡 阳 郭静安 赵俊仙 赵 创 王 帅 陈三举 曹亚景 袁琪 李柘男
三、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学院实习工作安排,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2024年10月21日-2025年4月20日,各专业的具体实习时间安排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安排执行。
四、实习内容与要求
(一)实习学生要求
1.严格遵守毕业实习期间学校以及实习单位的总体规范;
2.学生实习前签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
3.实习学生必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应经常与指导教师、辅导员取得联系,汇报实习进展情况;
4.实习学生应按照专业教学大纲、毕业实习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做好实习周记,及时完成指导教师要求填写完成的各项材料;
5.实习期间应搜集与毕业实习报告及毕业论文相关的资料并进行调查研究,完成实习报告及毕业论文的撰写。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学院实习工作安排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在学生实习期间每周与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集中实习点指定带队指导教师,对集中实习学生进行全程管理。
(三)中期跟踪检查要求
加强对于学生的指导与监督力度,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根据毕业实习走访跟踪计划,指导教师下点走访跟踪,填写实习跟踪记录,学院实习领导小组需组织对于实习的检查及指导,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于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实地察看、询问、交流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和实习效果,听取实习单位及其基地指导教师对我校实习生和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生产一线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素质要求,为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指导性意见。
(四)实习报告要求
毕业实习报告需在实习的基础上完成,运用专业理论知识结合实习资料,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毕业实习报告的资料必须详实,完整,内容简明扼要,要反映出实习单位的情况及本人实习的情况、体会及感受。毕业实习报告要有独立的见解,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按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给指导教师。
(五)成绩评定要求
1.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报告要求学生应于2025年4月20日之前上交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如未能按时提交毕业实习报告,或毕业实习报告成绩不及格,将不能取得本届毕业实习学分。
2.2025年5月14日前将毕业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五、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计划
根据实习基地用人需求和岗位数量,我院将定期定向举行实习基地优质企业的宣讲。重点结合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要求,强化新文科基地实习效果,着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求和实习安排。
六、指导教师配备
商学院2025届共有本科毕业生2169人,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互联网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9个专业;专科毕业生153人,包括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3个专科专业。共配备指导教师23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23人,讲师以上职称207人。
七、安全要求
(一)学院层面
1.制定实习安全规定。在学校安全预案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习安全规定,明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规定应包括实习单位的选定标准、实习期间的安全制度、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
2.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动员。在2024年9月22日前,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培训及动员工作,让学生了解实习期间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实习单位的安全检查。学院应与实习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并对学生实习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习场所的安全。
4.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学院应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巡查,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
(二)教师层面
1.安全教育引导。指导教师应在指导过程中加入安全教育相关内容,结合学科特点,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和指导,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实习单位的联系与监督。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监督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
3.实习期间的安全巡查。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巡查,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
4.紧急情况的处理。指导教师应知道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紧急情况的正确处理方式,如遇到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及时协助学生处理,并与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和协调。
(三)学生层面
1.遵守实习规定。学生应认真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行动和违反安全规定。
2.加强安全意识。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了解实习期间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提高对安全问题的警觉性和自我防范能力。
3.做好安全防范。学生应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如注意交通安全、遵守食品卫生规定、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等,确保自身安全。
4.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处理,如向指导老师、学院相关部门求助,确保自身安全。
八、实习纪律要求
1.实习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领导指导教师,团结同事。
2.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发生安全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与指导教师、辅导员沟通相关情况。
3.实习工作时间不准私自离开实习点。病假须有实习所在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实习单位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准假,病休期间不得外出。如需请长假需经所在实习单位和学院批准。
4.虚心学习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操守,实习期间,学生应及时记录实习的内容,并定期进行整理。
九、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
1.实习过程中由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鉴定,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过程和任务完成情况等给予客观评价,并加盖实习单位印章。
2.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实习期间表现、实习态度、实习周报、实习报告、奖惩情况等方面对实习生实习成绩作出综合评定,综合成绩分为五等:优(≥90)、良(89—80)、中(79—70)、合格(69—60)、不合格(<60),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实习生请假天数达实习总时间的三分之一或无故离开实习岗位占实习总时间的六分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严重违纪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郑州工商学院商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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